我朋友他奶奶真的把藥品放冰箱 (我不是罵髒話),她的理由是就像剩菜剩飯放冰箱可以保鮮,其實這是一個常見的錯誤。有些藥物需要放冰箱,有些藥物不可以放冰箱。
美國國家藥典規定,藥品一旦開封,裡面附的乾燥劑(防潮)和棉花團(防撞),就必須馬上丟掉。否則開罐後他們會吸收水氣,藥品反而容易受潮!不過也有一派說法,就是開罐後定期更換裡面的乾燥劑和棉花團,這樣就更不容易受潮,你以為每個人都是吃飽太閒沒事幹嘛 =.=
另外藥品的保存期限都是指藥品未開封的狀態下,一旦開封後需要在1~3個月內吃完,小兒磨粉的藥品要在3天內吃完,眼藥水開封4~6週後不可再用。

藥品最常見的儲存方法是,包裝緊密並放在避光陰涼處(<20度C),因為藥品怕濕、怕熱、怕冷、怕光、怕蟲、怕揮發。因為藥錠中有澱粉作為賦形劑,吸水後會潮解、沾黏或發霉,溫度和光線會破壞有效成,太冷會降低溶解度造成沈澱、結晶,中藥的丸、散、膏、丹的製程中常添加蜂蜜,蟲子特別喜歡。
不同的藥品有不同的儲藏方式,收納前一定要看清楚說明書。以下的有可能需要放冰箱 (是冷藏不是冷凍喔):
- 部分針劑怕熱 (例胰島素、免疫球蛋白)
- 活菌型益生菌怕熱
- 眼藥水冷藏可以抑制細菌滋生
- 燒燙傷藥膏冰冰的順帶冰敷的效果
- 肛門、陰道塞劑過熱,會軟掉塞不進去(
這句話沒有色情的成分) (其實放在<25度的陰涼處即可,不一定要放冰箱)

雖然有些冰箱的濕度和室內差不多,但是當低溫的藥品拿到室溫當中,空氣中的水份容易凝結,進而使藥品受潮。所以大部分的藥品還是不建議放冰箱 (但是還是以說明書登載的方法為準):
- 大部分的錠劑、膠囊劑型
- 小兒粉狀藥品
- 口服糖漿、外用軟膏,低溫會降低溶解度,造成沈澱、結晶或成分不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