喘息服務
為分擔民眾家庭照顧的責任,及時給予家庭照顧者支持,以減輕家庭照顧者身心壓力與負擔,行政院衛生署配合行政院核定的長期照顧十年計畫,推動「喘息服務」方案,方案中家庭照顧者可依需要自行選擇使用長期照護機構或居家照顧服務,接手照顧家中的受照顧者,每位中度失能個案每年最高可獲得14天服務補助,重度失能個案每年最高可獲得21天,每天補助受照顧者照顧費新台幣1,000元,讓家庭照顧者在出現負荷過重前,獲得一個替代性的服務,讓照顧者有休息機會,以支持家庭照顧者持續照顧能量,提昇其生活品質。
此外,為讓失能而無法出門使用社區照護資源的民眾,在家也能獲得專業質優的照護,衛生署也配合十年計畫提供「居家護理」及「居家復健」兩項服務的補助。「居家護理」服務是由護理人員到家中訪視提供護理專業服務,如健康問題的評估、技術性護理、家庭照顧者所需的照護諮詢指導等;「居家復健」服務是創新服務項目,由物理治療或職能治療師,提供失能個案在家復健,利用家中環境,設計活動治療計畫,掌握黃金復健時間促進體能、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及重新適應居家生活環境。
如想要了解相關服務實施細節及服務申請流程,可向各縣市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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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養護補助
內政部針對需仰賴他人扶助、訓練或完全無法自理生活之身心障礙者,提供「身心障礙托育養護補助」。此所稱托育養護補助費,係指身心障礙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精神復健機構或護理之家、榮譽國民之家日間照顧訓練或住宿照顧訓練之補助費。
◆ 實施對象: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達以下補助標準者。
◆ 實施內容:
(1) 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者。
(2) 家庭總收入應計算人口之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六百五十萬元。
(3) 家庭總收入應計算人口之所有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價值合計未超過一人時為新臺幣二百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新臺幣二十五萬元。
(4) 未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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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府服務
為體恤身心障礙且行動不便的弱勢民眾,往返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洽公舟車勞頓之苦,另為照顧遭逢重大工安及重大事故者家庭免於陷入困境,勞保局特於101年3月1日起,全面啟動「到府服務」列車。
◆ 實施對象: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行動不便者,或突遭重大工安及重大事故者家庭。
◆ 實施內容:
在勞保局各地辦事處上班時間內,都可致電當地辦事處,預約到府服務,由勞保局提供最專業、最便捷及 最貼心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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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照顧費用補助
為協助有生活自理照顧需求,且需他人照護之身障者,內政部頒布「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費用補助辦法」,依據各層級需求強度,讓更多有需求的身心障礙者可依此辦法規定申請居家照顧費用補助。
◆ 實施對象:
(1)一般身心障礙者
(2)失智症者
(3)慢性精神病患
(4)智能障礙者
(5)自閉症者
※上述對象各依巴氏量表分為輕度/中度/重度需求強度,區分標準詳見相關法規。
◆ 實施內容:
此辦法所稱居家照顧費用,其項目分別如下:
(1)居家護理。
居家護理之補助,除現行全民健保居家護理給付二次外,經評估仍有需求者,每月得再增加補助二次,每次以補助新臺幣一千三百元為原則。
(2)身體照顧服務及家務服務。
身體照顧服務及家務服務補助時數,以每小時補助新臺幣一百八十元為原則。
(3)送餐到家。
送餐服務每人每天補助一餐,每餐補助新臺幣五十元為原則。
(4)居家復健。
居家復健之補助,每次以補助新臺幣一千元為原則,每星期最多補助一次,一年以六次為原則。但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可增加補助次數,並以六次治療為限。
接受本辦法補助之身心障礙者不得同時接受政府同性質之補助,各項目補助標準詳見相關法規。
【相關法規】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費用補助辦法
相關
在〈身心障礙者的居家照顧服務〉中有 2 則留言
請問這篇文章有與長照2·0更新資訊嗎?
你好,這篇是講「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費用補助辦法」,跟長照2.0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