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資深藝人郭金發因心肌梗塞猝逝,事發後網路流傳一篇文章,指台南市副市長顏純左呼籲將治療心絞痛的處方用藥「耐絞寧」,改列為指示用藥,讓民眾可在藥局合法購買。
上一篇提到 耐絞寧不該開放成指示用藥。這篇要跟大家說明最佳的解決方案:公共場所廣設AED+推廣CPR。
什麼是 AED?
AED,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是一種可攜帶型的心臟電擊器,可以自動偵測心臟跳動情況,如果符合電擊條件,才會執行電擊。所以每個人都可以操作,稱為傻瓜電擊器。但如果心臟已經停止跳動,AED也不會施予電擊。此時需要的是CPR。
註:當AED在電擊時,請不要接觸被救者的身體,不然你也會被電到。
什麼是CPR?
CPR,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心肺復甦術。當心臟和呼吸停止時,腦細胞四分鐘後開始死亡,十分鐘後幾乎腦死。如果沒有及時施予CPR,即使事後救回性命,也可能成為植物人或留下永久性的障礙。
再次強調:當被救者沒有呼吸和心跳時,才可以使用CPR。
為什麼需要AED和CPR?
- 輕微心肌梗塞時:使用「耐絞寧」可能暫時緩解心肌的缺血情形,但是如果不是心肌梗塞,就可能會害到自己。(需不需要耐絞寧備用,需由醫師處方)
- 嚴重的心肌梗塞:可能導致心臟異常放電,引發致命性的心律不整,要使用AED來恢復心臟的正常跳動。(AED沒偵測到心律不整就不會電擊,所以適合全民使用。)
- 當心臟已經停止跳動:這時後AED也沒用了,只能靠CPR維護腦細胞及器官組織不致壞死。